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该案当事人之一的陈金刚当晚看完警方公开道歉后说,我们从1998年到现在等铜城分局道歉,等了17年多才等到这个结果,如果不是律师和媒体介入可能还要等。在这里很感谢我的律师,也感谢媒体。
《人社部:坚决防范、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》基本贾说,事故造成客车中5人当场死亡,3人被送入医院后因伤重不治身亡,另有5名伤者正在接受医治。相关部门已对这起事故展开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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