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令人唏嘘的是,杨宇新连贫困群众的“以工代赈”资金也不放过。经查,他在部分项目未经招标的情况下,就交由其同学来承包。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,又授意村干部提供虚假“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劳务支出明细表”,套取“以工代赈”资金,并转交其同学。
包内总共有13000元,清点后发现丢了7700元。你说奇怪不奇怪?1月2日晚上10时许,住在余杭东湖街道的王女士回家后发现被盗。
《脱贫攻坚|忻州:“走西口”故地的反贫困决战》李耀东辩护律师指出,邱辉足已提出上诉,一审判决属于未生效判决,不能作为李耀东案的定罪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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