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6年6月28日,中宣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研究组。杨雨民、阮章竞、康濯、严文井、葛洛、黎辛、张僖组成“作协七人小组”,负责具体调查,后改为刘白羽、杨雨民、张海组成的三人小组。调查组下设办公室,由丁宁负责,抽调了林绍纲等五人做具体工作。
李某某称,在单位学习过机组驻外管理规定,知道禁止“捎买带”生活必需品之外的物品入境。
《涉案金额超4.2亿元!浙江宣判一起海外医疗诈骗案》入境时,李某某、杨某某选择走无申报通道,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。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在对二人的行李及随身物品进行检查时,发现上述超量消费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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