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4日1时35分左右,河南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李占行执勤时,被孙某驾驶的小车撞伤。交警部门认定,孙某负事故的主要发责任,李占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它就是用“我”的口吻来写的。传着传着,网上别的媒体的转载,就成了作者是我了,据说“我”还因为这个得了某个文学奖。从网上可以查到我得文学奖。那时候年纪小,也不知道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。后来我写过一个澄清,但是也没什么太大的效果。
《最高法:工资欠条为证据起诉可按民事纠纷受理》孙郑逊:“雇主非常吃惊,孩子那么小,一点自我保护意识都没,一旦出现什么问题,损失是无法弥补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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